您可以恢復在 Plesk 12 或 Plesk 更早版本但是不早於 Plesk 8.6 中創建的備份。
若要從備份檔案恢復資料,請轉入 網站與域名 > 備份 管理器 並在備份列表中點按您想要恢復的備份的創建日期。注意該清單可能包含存儲在 Plesk 伺服器存儲和指定 FTP 存儲中的備份 - 在 FTP 存儲中的備份在 系統日誌 列中有相應的圖示。在恢復嚮導中指定下麵的參數。
注意:從 Plesk 12.0 起,您可選擇要從備份中恢復的物件。您可以恢復某個網站、檔、資料庫,等等。這有助於您僅恢復需要恢復的物件,而不會覆蓋其它物件。例如,如果您只想要恢復一個域名的 DNS 區域,example.tld
,就沒有必要恢復所有其它域名的配置。
您可以同時恢復一個類型的多個物件。恢復不同類型的物件(例如,一個郵箱和資料庫)需要兩個恢復會話:一個用於郵箱而一個用於資料庫。
只能從 Plesk 12.0 或更高版本中創建的備份恢復選定的對象。
若要恢復所有物件:
若要恢復特定類型的特定物件,如郵箱或域名的 DNS 區域:
同樣,在客戶面板 > 帳戶 標籤恢復您的帳戶和網站時,您可使用與在 備份管理員 嚮導裡相同的方式選擇要恢復的物件。
您可以從備份恢復下面類型的物件:
您可以在一個恢復會話中恢復僅屬於一個訂閱的選定類型的物件。
注意:當您恢復增量備份時,Plesk 還會恢復來自正在執行的完整備份的資料以及在選定增量備份之前所做的所有後續增量備份。若要查看詳情,請點按備份列表中的 大小 列。
在資料恢復過程中,如果出現任何錯誤或衝突,嚮導將會提示您選擇合適的解決方案。依照螢幕上的指南完成嚮導。